物业资质证到底在什么部门办理?
在物业管理行业,物业资质证是企业合法开展业务的重要凭证,物业资质证究竟要在什么部门办理呢?
在过去,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不过,随着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推进,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同年9月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这意味着,目前我国已不再对物业服务企业核发资质证书。
虽然不再核发物业资质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对物业企业的管理放松,市场更注重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信用水平等方面,各地也在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记录和评价,以此来规范物业市场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企业也应顺应这一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市场的竞争和发展需求。
现在已不存在办理物业资质证的相关部门,但物业行业的规范管理仍在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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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审查与考核后才能获得证书的发放和更新等事宜也由该主管单位负责处理3..因此在准备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规定要求以顺利通过审核获取到合法有效的物业管理资格证书!